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撤(注)销有关许可证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2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现将我局拟撤(注)销有关许可证件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
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731—28689130
传真电话:0731—28689130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5月12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