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一批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3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经调查核实,我市现有30条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已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现依法注销以下30条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如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及相应理由至株洲市交通运输局,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其予以注销。同时,请有关客运经营者将被注销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及对应班线的标志牌、信息表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视为自动注销,证件失效。
联系电话:0731-28680829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3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