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申请人的公示(2024年第七批)
发布日期:2024-04-03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根据《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现将经审核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申请人有异议,可向株洲市交通局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并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按指印。
(联系电话:0731—28682822;传真:0731—28682826)。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3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