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许可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7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现将我局相关许可进行公示,按照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的形式办理经营许可后,未兑现在180天内投入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开展运营的承诺,根据《株洲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要求被列入了“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且一年内“不适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
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传真):0731—28689130
附件2: 2023年10月危货车辆更审批清单(1)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