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0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24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陈水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酒埠江水库溢洪道内公路建设桥梁的建议 》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酒埠江水库溢洪道处于省道S333上,酒仙湖景区酒埠江水库泄洪坝下游。2023年9月我局安排相关科室赴现场查勘、调研。该路段为农养省道,现状为宽6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为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问题,我局多次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务中心对接。该路段管养在县级部门,拟建桥梁项目不符合省“十四五”交通项目补助标准,无法纳入交通项目计划。
建议:
一、我局积极配合攸县交通运输局,将酒埠江水库溢洪道内公路争取纳入湖南省“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二、建议县级政府按“一事一议、事后奖补”的模式,结合项目实际,会商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对辖区桥梁建设实行一事一议”专项补助支持。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付访华
承 办 人:陈斯柯
联 系 电 话:19873300969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