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1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05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张有余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出台十四五国省干线公路市级补助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讨论,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4号)相关要求,2020年11月23日,市政府办印发《株洲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株政办发〔2020〕21号),实施方案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已明确国省道建设市与县市区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市政府将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的事后奖补资金支持。

  目前,市政府对辖区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实行 “一事一议”专项补助支持。经了解,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正在调研起草全省国省道建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株洲实际,我局正联合相关部门编制“株洲市国省道建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市级财政对普通国省干线的建设补助资金。

  最后,感谢您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徐业伟

  承  办  人:黄 崧

  联 系 电 话:28682824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