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5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8-20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刘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公交车站护栏的建议》收悉。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为规范公交车辆运营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提升公交文明形象,株洲公交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公交车辆的安全驾驶和规范运营。日常管理中对公交车辆的“行停靠”均有具体要求。尤其是对于营运车辆进出站有严格的要求,如车辆进站要减速,最大车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车辆进站停靠车头要与站牌平齐;停靠要靠边摆正,距路边石不超过30公分等等。
二、凭借交通模范城市、文明城市的创建契机,通过多渠道各媒体的大力宣传倡导,志愿者路面文明交通劝导,株洲公交管理人员日常站点安全秩序的监管和维护。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了改善,车辆运行秩序也规范了许多,市民综合文明素质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公交站点乘客排队依次上下车自觉性也提高了不少,很少出现争抢拥挤现象。
三、对于增设公交车站护栏的建议,经过对株洲公交市区站点和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后,我们认为:一是条件不具备,首先由于公交站点规划建设方面的原因,造成我市部分公交站点尤其是老城区站点站台占用了部分人行道,这部分站点建设护栏必将影响行人通行安全。其次是客流量大的公交站点停靠线路和车辆也多,过多地设置物理护栏隔离,必定影响站台使用效率。二是作用不是很强,在历经交通管理模范城市以及文明城市创建以后,我市市民综合文明素质得到大大提高,乘客排队上下公交车的自觉性已经逐渐养成。据株洲公交安全数据统计,近三年来,株洲公交的公交站台事故起数为零。
所以,目前条件下,我市市区公交站点暂不宜建设引导乘客上车的物理隔离护栏。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承办责任人:徐业伟
承办人:张建云
联系电话:19873300896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