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04信息来源: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文庭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路养护经费按实际养护里程拨付的建议》收悉,经我局6月3日第4次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公路养护资金的构成
我市对县级公路管养转移支付资金,由省下拨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市财政预算投入两部分构成。其中省下拨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增加,市财政预算逐年加大对全市公路事业发展的投入,市公路管理局系统部门预算由2009年5000多万元增加到2015年8000多万元,逐步缓解公路养护经费缺口大的矛盾。
二、目前我市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拨付方式
我市现行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经费分配方案及拨付方式: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参照2009年省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拨付方式,由市公路管理局商市财政局制定。具体情况是,市政府按照2015年市公路管理局系统部门预算的经费基数和安排方式,充分考虑改革涉及的事权等多种因素,主要是按公路里程、人员数量来确定各县市的公路管养转移支付资金额度。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9﹞13号)文件规定,各级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项目(包括公路养护项目及日常养护),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而各县市的实际情况是县级财政未配套人员经费,一直用上级拨付的养护经费用作人员经费,导致各县市的养护经费严重不足。
三、解决公路养护资金缺口的措施
关于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等养护项目资金缺口问题,我局正在起草出台《株洲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项目配套资金责任主体,届时可以弥补公路养护资金缺口,预计10月份会正式出台《株洲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徐业伟
承 办 人:曾兴良
联系电话:19873300919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