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在《株洲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4条,在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稿件2000余篇次。在交通项目审批、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实事、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等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官网公开政府信息共42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其他处理0件,不予处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公开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3月份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负责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网站日常检查台帐及网站安全监控等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加强网站维护管理,做到栏目应有尽有,内容更新及时,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市长热线12345、交通运输咨询及监督电话12328系统整合后全年共受理咨询及投诉件6423件,已办结并公开答复6039件。同时,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市本级108项交通运输行政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2023年,市民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0753件。

(五)监督保障。局信息中心负责运维,局政务公开办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格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科室填录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发的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将一事一审、先审后发、登记备案等要求逐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3

行政强制

1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政策解读方式、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五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24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一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深化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对社会关切、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