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5-03-19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是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正处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站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的建设、维护、质量监督和管理,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等。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科、计划基建科、农村公路建设科、运输综合科、城市交通科、出租车管理科等14个科室。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湘江库区船舶防污治理经费、港口规划修编、数字交通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资金等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株洲市地方海事局
株洲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
株洲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株洲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株洲市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资金管理中心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局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7182.6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6598.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61.40万元;上年结转223.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718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57.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50.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9.17万元,交通运输6132.8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6352.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829.8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16.7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419.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6.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5.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下降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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