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系统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5-07-23信息来源: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是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正处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站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的建设、维护、质量监督和管理,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等。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科、计划基建科、农村公路建设科、运输综合科、城市交通科、出租车管理科等14个科室;下辖副处级独立核算单位7个,分别是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湖南省株洲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株洲市铁路建设办公室、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资金管理中心,下辖科级独立核算单位2个,分别是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局。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湖南省株洲市地方海事局等9家直属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交通运输市场管理专项整治经费、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查评定费、数字交通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城郊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6099.9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4529.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550万元;上年结转1020.35万元(主要是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非税收超收经费、株洲城区段水域综合整治、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水毁公路应急抢修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结转)。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609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8.32万元,项目支出221.6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5878.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221.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5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公交都市示范城市;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查评定等方面;131.6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中心数字交通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10万元用于株洲市城郊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76.4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99.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6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下降13.25%。

 

附件2-1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系统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功能分类支出  
项        目 本年预算 项        目 本年预算
 一  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4529.57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  财政预算定额补助   二、外交  
 三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550.00 三、国防  
       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 240.00 四、公共安全  
 四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五、教育  
 五   其他收入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和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514.21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 230.92
    十一、节能环保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70.00
    十三、农林水事务  
    十四、交通运输 5280.19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二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七、金融监督等事务支出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4.60
    二十二、粮油物质储备事务  
    二十七、预算费  
本年收入合计 5079.57 二十八、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上年结转 1020.35 二十九、其他支出  
收入总计 6099.92 支出总计 6099.92
附件2-2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系统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57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270
3.公务用车费 30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0
            (2)公务用车购置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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