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12-12-11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株洲市“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2011-2015)
简本

株洲市交通局
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1.1规划编制背景

  株洲是湖南省的一个地级城市,也是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株洲市东部与江西省萍乡市比邻,北面与省会长沙市相接,南接郴州、西靠湘潭。在全国水土流域上株洲市位于长江重要支流之一的湘江下游。由于其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长期以来株洲市一直是我国长江以南的重要交通枢纽。

  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株洲就已经成为了国家“一五”、“二五”时期重点建设的8个工业城市之一,“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2007年获批的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更为株洲市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条件。

  株洲是我国重要的交通枢纽。京广铁路、沪昆铁路、武广高铁三条铁路干线在此交汇,国家高速网京港澳高速公路与沪昆高速公路途经于此,东往浙赣沪,西去云贵川,北进中原,南至两广。穿株洲城而过的湘江四季通航,沿江上溯衡阳广西,下入洞庭、长江;株洲港为湖南省八大港之一拥有千吨级泊位的码头,集装箱可直通洞庭、长江。株洲市区距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约45公里,交通十分便捷。

  株洲市交通事业的发展,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需要科学规划的指导。因此有必要在根据株洲市交通基础设施现状、参考《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考虑未来长株潭城市群的交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编制株洲市“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1.2规划编制依据

  编制本规划的过程中,主要依据了如下的文件和技术资料:

  (1)交通运输部《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2010);

  (2)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6);

  (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十一五”国省干线公路改建规划》;

  (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规划》;

  (5)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农村公路“十一五”建设规划》;

  (6)《“3+5”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

  (7)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

  (8)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长株潭城市群交通同网规划(2006-2020)》;

  (9)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0)《株洲市“两型”社会建设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纲要(2009-2020年)》;

  (11)株洲市交通局《株洲市“十一五”期交通建设规划》;

  (12)《株洲市物流产业发展实施规划和行动计划(2009-2012年)》;

  (13)《株洲市南部协调发展区“两型社会”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年)》;

  (14)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评审稿)(2009);

  (15)株洲市“两型”社会建设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2009-2020);

  (16)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十一五”高速公路、干线公路规划调整等相关资料;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8)《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19)《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20)《株洲市“十二五”土地利用规划》。

  1.3规划编制的地域、内容和时间范围

  1.3.1规划编制的地域范围

  株洲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地域范围为株洲全市。株洲市的行政区划包括城市四区及株洲云龙示范区、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和炎陵县。国土总面积11272平方公里,2009年年末总人口397.37万人。

  1.3.2规划编制的内容

  本规划包括除管道运输以外的全部交通运输方式。由于体制原因,国家铁路和民用航空的规划权限不在地市一级,本规划只能编制株洲市权限范围内的规划,同时将相关规划中的涉及株洲的部分植入。我国的公路管理体制和水路管理体制是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因此本规划的内容以公路和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为主,同时包括株洲市权限范围内的铁路和民航发展规划。

  1.3.3规划编制年限

  本规划的年限为2011年~2015年。规划特征年为2015年。

  1.4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4.1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我国、湖南省及株洲市的当前状况及未来需求、党的十七大制定的发展方针和中央确定的各项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本规划的编制自始至终遵循着如下的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交通提出的新要求和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站在“四化两型”(“四化”是指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两型”是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度,服从和服务于长株潭城市群以及中部崛起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突破行政界限,整合交通资源,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现代化交通网络,为株洲市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安全、便捷、经济、可靠的交通保障,满足和促进株洲市社会经济发展,推动长株潭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1.4.2规划编制的原则

  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一直贯彻如下的编制原则,即:“服从上级规划、突出”两型“社会、区域差分、适度超前、分步实施”。

  1.5规划编制采用的理论和方法

  本次规划所依据的理论主要包括交通规划理论和交通区位理论。

  本次规划编制所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国土系数法、连通度法、类比法和专家调查法(特尔斐法)等方法。

  1.6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规划内容

  1.6.1规划的总体目标

  根据规划期内株洲市社会经济对综合交通运输的需求、基于株洲市交通区位特点、交通运输现状及存在问题、参照上级和相关部门的交通基础实施规划、考虑株洲市发展交通的资源和条件,株洲市交通基础实施规划的总体目标确定为:

  形成并构筑较完备的株洲市公、铁、水、航(空)立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公路在继续提高通达性的同时,着重发展干线公路,提高市域内城镇间客货运的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在客流量很大的运输通道中建设容量大、运行速度高的城际铁路以提高对旅客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充分挖掘湘江等河流的运输潜力、整治重点水运航道以及对老旧港口进行技术改造以充分发挥水运货运优势;初步建立为本市应急运输和特定客货运输服务的航空运输基础设施,丰富和补充交通运输方式的选择;建设和完善为交通运输服务的运输枢纽及场站设施,为旅客出行、物资流通提供高效、安全、便捷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实现交通建设总投资“翻两番”目标,达到1000亿元。全市交通运输发展将坚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并适度超前,实施交通四大发展战略,一是突出等级提升,实现快速交通;二是突出三路并进,实现立体交通;三是突出密度合理,实现便捷交通;四是突出管理提升,实现智能交通。至“十二五”期末,形成“七铁、十一高、五城际、二十八(国省)干线、两场、三港大交通格局。

  到2015年本规划完成时,由于株洲市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的长足进步,株洲市将形成”市到县两小时,县到乡(镇)一小时“的快速交通经济圈。市域内旅客出行将更加便捷,货物运输将更为顺畅,旅客换乘和货物换装将更加快速。

  届时,株洲市内各县城之间均有高速公路相连接,各乡镇均有一条以上二级公路通达,县到乡实现三级以上公路相连,乡到村实现四级以上公路相连。市域内旅客到达主要客运港站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区域范围内重要节点(工业园、各县(市)行政中心、交通枢纽、各县(市)重要乡镇等)进入干线公路网络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区域内其他任何一点进入干线公路网络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同时,由于株洲市对外交通通道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等级提升,效率提高,将进一步加强本地与外部地区的经贸及生活往来,充分发挥交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特别是长株潭城市群范围内,株洲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使得株洲与长沙、湘潭等地的联系更加紧密,有助于长株潭城市群经济一体化、生活一体化的实现。此外,株洲市交通发展将更加注重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6.2主要规划内容

  为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本规划根据研究编制了如下主要内容:

  (1)公路

  株洲市公路网由干线公路网和农村公路网两大部分构成,而干线公路网由高速公路网、城际干线公路网和一般干线公路网组成。农村公路则由县、乡、村公路组成。

  --干线公路网

  高速公路方面:至本规划期末,即2015年底,株洲市将形成”五纵六横“高速公路网络架构,其中京港澳高速、长株高速、沪昆高速、衡炎高速四条是既有公路,其余两纵五横等七条属新建或续建公路。”十二五“期间,株洲市拟建设13个高速公路项目,总长度595公里,其中,新建项目6个,合计长度305公里,续建项目6个,合计长度248公里,改扩建项目1个,42公里。到”十二五“规划期结束时,株洲市境内十一条高速公路的总长度将达656公里。

  城际干线公路方面:至”十一五“期末,株洲已建成城际干线公路1条,全长15公里。”十二五“期内株洲市将续建”十一五“规划的另外3个城际干线项目,同时建设一个”十二五“新规划项目,共计34公里。至”十二五“期末,株洲市将形成”一纵四横“城际干线通道。共计49公里。

  一般干线公路方面:至”十一五“期末,株洲市将拥有二级及其以上一般干线公路605公里,”十二五“规划期内,株洲市新建改建项目19个(含续建项目),共计1138公里。至”十二五“期末,株洲市将建成拥有一般干线公路1743公里。

  至”十二五“规划期末,株洲市干线公路总规模将达到2448公里。

  --农村公路网

  至”十一五“期末,株洲市拥有农村公路9402公里(不含通组公路)。本次规划包括未列入干线公路改造的通乡公路、通村公路、通组公路、渡改桥、危桥改造、渡口改造、安保工程及灾害防治工程。至”十二五“期末,株洲市的农村公路总里程将达12263公里(不含通组公路),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相当程度的提高。

  “十二五”期末,株洲市全公路网规模将达到14945公里(不含通组公路)。

  (2)内河航运

  依照合理利用资源、竭诚保护环境的规划原则,株洲市的交通运输应充分利用每一种运输方式的特点,发挥综合运输的优势。宜陆则陆、宜航则航。基于水路货运成本较低、能耗小、污染少的长处,规划期内株洲市适于进行水运的货物应坚持应有的运输方式。为此需进行必要的水运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规划期内应抓住湘江梯级枢纽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株洲市市域内的航道建设,同时进行港口码头的配套建设。具体规划内容包括:

  湘江航道株洲段全面提升为Ⅱ级,对洣水航道进行提级渠化,并对渌水航道进行疏浚与整治;

  在株洲市境内规划建设47个货运泊位(不含砂卵石泊位和自然岸坡货运泊位),其中两千吨级泊位6个,千吨级泊位26个,500吨级泊位5个,300吨级泊位10个。

  上述基础设施完成后,规划期末株洲市将形成湘江株洲航电枢纽以下常年通行2000吨级船舶的通航能力;株洲市全部港口年货物总吞吐量达到1500万吨(不含砂、卵石)。

  (3)铁路

  铁路是五种运输方式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为发展株洲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满足各种不同需求、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发展适宜的中央和地方铁路是必要的。

  “十二五”期间,株洲的铁路设施规划和建设分成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央铁路:

  第二层次,地方城际铁路:

  (4)民用航空

  民用航空是近二十年中我国五种运输方式中发展最快的。株洲市因为比邻省会长沙,使用的航空运输都利用了位于长沙的机场。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突发事件的增多和对时间价值的日益重视,依然仅依赖黄花国际机场的格局越来越约束了对运输的选择。为此株洲拟规划两个小型通用机场--株洲机场与炎陵机场。

  株洲机场拟于2012年开工建设,建设期一年,2013年竣工,总投资约4.5亿。

  炎陵机场拟于2013年开工建设,建设期一年,2014年竣工,总投资约4亿。

  (5)场站设施

  本规划场站设施主要指的道路运输站场。铁路和航空场站的规划由其所属系统编制,而内河航运港站由于受境内内河港站规模局限,数量有限,不单独列入场站设施论述,因此道路运输站场(包括物流设施)是本规划中场站设施部分的主要内容。

  株洲市的场站规划是按照“两大系统、三个层次”的总体思路进行规划。具体规划内容为:

  “十二五”期间新建10个一级客运站、5个二级客运站、16个三级客运站和50000平方米的停车场,5个一级货运站(含物流中心)、10个二级货运站(含物流中心)、3个三级货运站(含物流中心)。场站的具体分布详见第八章。

  客货运输场站的规划注意了市、县、乡三级网络的配置和协调。

  (6)智能交通系统

  “十二五”期内,株洲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将以软硬件基础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为基础,构建“一平台、一中心、四领域”的株洲市智能交通系统总体框架,即建设一个交通信息化软硬件基础平台,一个交通行业数据中心,建设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发展环境保障体系,开发和建设电子政务、道路执法监管、运输车辆监管和公众服务的四大领域,为政府、企业、公众服务,从而改善交通信息化发展的软环境,基本形成与交通信息化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十二五”期株洲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包括综合交通信息平台、道路交通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客运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收费管理与信息系统、海事支持保障系统等。

  (7)交通节能与环境保护

  交通领域是减少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的重要领域,重视交通节能与环境保护是建设“两型”社会最重要的举措,也是推动交通科学发展、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故本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交通节能的主要任务以及环境保护建议。

  1.7保障措施

  任何科学的发展规划都需要得力的政策和必要的措施支持,缺乏政策和措施保障的规划,在实践中很难得到有效的实施。在旗帜鲜明的综合交通发展政策和措施指明了发展方向的前提下,才能形成积极向上、良性循环的交通发展模式,也才能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

  根据提出的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对株洲市政府而言,如下的政策和保障措施是有必要采取的:

  1.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国家有关交通建设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株洲市政府应针对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如干线公路、铁路、水运、综合枢纽、高架路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在此过程中的投融资、拆迁征地、建设监督等问题,制定符合株洲市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方能确保交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2.严格控制交通基础设施附近用地的开发模式和强度

  在株洲市土地利用相关规划的基础上,结合远期交通规划,近期交通建设一定要兼顾远期的设想,特别要对城市快速路两侧的用地进行严格控制,限制大型公共设施及高强度的土地开发。对远期规划的大型对外交通枢纽,近期一定要预留好场站建设用地及交通组织用地,城市主干路两侧也要适当控制用地开发模式及开发强度等。

  3.落实节约土地资源的政策,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随着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各地的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节约土地资源已经成为长期的基本国策,为此,中央已经实行了严格的节约土地资源政策。

  交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实现对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本要求,在加快交通事业的发展中,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约土地、岸线、能源、建筑材料,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与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调整运输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实现交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

  土地的有效利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大力发展综合交通、立体交通,提高交通用地效率,节约用地面积。

  (2)将节约土地资源作为设计方案比选论证的主要指标,充分考虑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互通立交服务区选型、选位以及互通立交、服务区、管理区集约化设计,以达到减少占地、少占耕地、林地,多占荒地的目的。。

  (3)研究节约、集约用地的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并建立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

  4.加强投融资方式研究,拓宽融资渠道

  根据本规划的投资匡算,“十二五”期间株洲市综合交通建设需投资近千亿元。因此,株洲市的交通建设筹资具有很大难度。

  实际上,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公益性项目居多,且投资额巨大,如果完全靠政府来投资,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因此,应在确保政府一定投资力度的基础上,重新理顺道路交通投资的新思路,运用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来解决道路交通建设资金的短缺问题。

  株洲市政府应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渠道多样化”的政策。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交通投资领域,调动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探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相互融合,开拓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筹融资渠道,鼓励多元化交通投资。同时要统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来源,建立以营利性项目反哺公益性交通项目的有效机制。

  5.进一步加强市规划管理体制,加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

  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是二十一世纪初交通部提出的新的交通发展目标。规划区域要实现公路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实现各区域交通的平衡发展。特别是需重点加强公路运输与铁路运输、内河运输及其它运输方式的协调与配合,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的效能;加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之间的协调发展;注重公路与城市道路的有效衔接;注重城市过境交通的组织,发挥绕城道路疏导过境交通的作用,减少对城市内部交通的干扰。

  强化规划集中统一管理是走科学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才能综合部署、调控和协调各县市区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各县市区之间协调发展;才能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城乡发展与土地保护、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才能推进市县区基础设施一体化。

  6.建立县市区建设项目库运行机制

  按照“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株洲市审批项目库,将市级有关单位实施的审批项目纳入市级机关行政审批项目库,统一公布,实施动态管理,各区县市要按照株洲市的规定,建立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库,依法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近年来,株洲市交通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人才队伍也得到了发展壮大,但从交通事业的大局和长远发展来看,现有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高素质、高层次、复合型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欠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本规划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民航及站场枢纽等多种运输方式及其节点,规划的开展实施、项目运营模式的确定及交通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有足够的多层次多领域的人力资源作保障。相关部门必须正确认识当前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努力开创人才辈出、才尽其用的人才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株洲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度实施办法,加强本区域的交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结构调整力度。建立更为灵活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打破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性障碍,探索固定与流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方式,按照交通发展的要求引导人才的合理配置。

  8.加强上下沟通,保证规划的确立与实施

  本规划是在2010年10月份编制完成的,已接近“十二五”开始时间,规划中许多项目的建设时间定在2011年和2012年,如果规划不能及时确立,必然延误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建设的实施。为此,政府主管部门必须重视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重视与项目所在地市县有关部门的沟通,同时还要加强与株洲市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只有做好上述工作,所规划的项目才能及时立项并开始前期工作和后续的实际建设。

  此外,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应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的积极性,实行业主多头,前期统一管理,时间由政府安排的管理模式,以确保规划目标在规定时间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