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15-07-22信息来源:

  为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本着快速、准确、高效,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件类别
  (一)重特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工业生产和消防事故;
  (二)重特大涉稳事件;
  (三)重特大恐怖爆炸事件;
  (四)重大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案件;
  (五)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
  二、应急组织
  (一)指挥部
  1、总指挥:邓尚文
  2、副组长:邓锡华、王国安、彭剑文、张勇、王中华、江余生、朱文龙、崔旭艳、吴长华、谭仕永、王永忠、刘翡
  3、成员:贺海军、赵智星、谢跃飞、晏小云、刘家文、朱卫全、胡志明、袁迎春、汤军、陈平元、黄卫正、王耀祖、曾兴良、廖泽霖、古科原、吴平、周建强、唐友联、谭开龙、马蓉辉、徐秀英、周长辉、石晓松
  (二)指挥部职责
  1、制定应急处理行动方案;
  2、调集、组织应急处置分队;
  3、调集、安排应急车辆、船舶和设备;
  4、调查事件,协调应急行动、上报事件情况。
  (三)应急分队
  1、信息组
  (1)成员:安全科、运管处、公路处和海事局的有关人员以及事件发生单位领导;
  (2)职责:负责了解事件及处置进展情况,负责与消防、公安联络及信息沟通,上报下达各项信息。
  2、处置组
  (1)成员:事件发生单位领导、事件发生单位应急小组、局应急处置分队(视情况临时指定);
  (2)职责:负责施救遇险人员和遇险车、船,协助消防灭火,协助公安机关抓捕恐怖分子或带头闹事的肇事人员。
  3、转移组
  (1)成员:运输综合科成员、局应急分队成员、事件发生单位人员;
  (2)职责:负责撤离、转送遇险人员或闹事人员至安全地带。
  4、现场保护组
  (1)成员:事件发生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公安(消防)人员。
  (2)职责:负责保护事件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地。
  5、劝导组
  (1)成员:政工科、事件发生单位领导;
  (2)职责:负责做好说服、劝解和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恶化。
  6、后勤组
  (1)成员: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事件发生单位领导;
  (2)职责:负责调集交通、通信工具和应急分队后勤保障。
  三、应急设备
  (一)医疗救护设备:联系就近医院解决;
  (二)指挥部成员用车:由局办公室协同安全科统一安排,应急处置分队用车由所在单位提供,疏散人员车船由行业管理部门就近抽调;
  (三)通信器材:移动电话若干部、对讲机若干部。
  四、现场处置
  (一)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应先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维护好现场秩序,并向所在单位报告事件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减少损失、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应急分队到达后迅速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解救遇险人员,疏散闹事人员;
  (三)发生重大涉稳事件时,要做好说服、劝解和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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