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召开车辆清障救援工作约谈会

发布日期:2025-06-10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清障救援服务工作,确保高速救援工作安全有序开展,6月10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约谈辖区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单位。

会议通报了车辆救援系统及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下一步车辆救援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深刻认识车辆救援“安全、迅速、高效”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二是规范经营,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向当事人提供作业清单,告知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三是在事故车或故障车未占用行、超、应急车道及紧急停车带即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也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具备救援资质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四是总收费超过一定金额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通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核实。

               各救援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开展救援工作,救援服务单位相关负责人表态,将坚决落实问题整改和工作要求,抓好车辆救援服务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美好出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辖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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