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违法货运车辆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4-04-29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2024 年 4 月 23 日,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发现株洲市天元区高雨建材经营部存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使用湘 B5L072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该车所载货物为聚合物电芯(1163B5),共计 6 板,另外单 2 箱。其中:1、型号:FC.SLN.7095A5.0101 的有 2 板合计 64箱,每箱毛重 17.5kg,每箱数量 100PCS;2、物料编号:Y.018.00602 的有 4 板,另外单 2 箱,合计 134 箱,每箱毛重 10.69kg,每箱装箱数量54PCS。

经调查,该批货物聚合物电芯为 9 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UN3480)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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