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禁航通告
发布日期:2024-07-28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船舶:
因连日暴雨,湘江株洲段水流量增大,水位上涨至警戒水位(40米)以上。为确保辖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决定对湘江株洲段辖区全线通航水域实施禁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航水域
湘江株洲段辖区全线通航水域。
二、禁航时间
自2024年7月28日15:30时起.
三、注意事项
1.禁航水域范围内船舶必须提前选择安全地点按规范要求系泊或锚泊,并加强值班值守,防止船舶走锚;
2.禁航期间,禁航水域禁止除抢险救灾船舶、现场警戒船艇以外的船舶、排筏航行;
3.禁航水域有执法船艇巡查,各船舶、排筏必须服从现场指挥,联系频道:VHF06频道;
4.禁航解除时间为警戒水位(40 米)以下,不另行通告。
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