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许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07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现将我局相关许可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审批科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
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731—28689130
传真电话:0731—28689130
附件:(一)一:一、二、三类客运班线申请经营许可情况公示表
(三)船舶营运证公示表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7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