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5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要求,我局已注销张建中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附件1)从业资格,现予以公告作废。

       附件1:注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示表(汇总)2023.3.14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